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、体育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并对有关教育、体育的地方性法规、规章草案进行监督实施。 (二)研究拟定全县教育体育**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;拟定全县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重点、规模、速度和步骤,并负责指导、协调、督促实施;负责全县教育体育信息的统计工作。 (三)负责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;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**工作、品德教育工作、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、国防教育工作及安全稳定工作。 (四)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;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纪检、监察、审计